*项为必填
*姓名:
(请尽量使用真实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为方便我们及时联系您,请尽量留下我们可能联系到您的方式)
*邮箱:
*联系地址:
其他联系方式:
(小灵通、qq号、msn、飞信....请注明联系的工具)
*个人照片:
修改 (100x100)
*自我介绍:(至少20个字)
*从何处得知大赛:


A8.com    新浪    湖北卫视    FM900    朋友推荐    高校    其它   

一、声明与保证
1、许可人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许可人作品的权利,如果因为被许可人在本协议范围内合理如约使用许可人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许可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演唱者已取得词、曲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而演唱许可作品。
(3)许可人需享有参赛作品之合法完整的词曲著作权,表演者邻接权以及录音邻接权的使用权以及转授权。
(4)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之间对许可作品著作权份额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被许可人依本协议应当得到的授权和权益。
(5)被许可音乐作品以及许可人于参赛期间未签约任何公司,其他机构以及个人。
2、被许可人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与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

二、许可内容
1、许可权利范围: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许可作品及许可作品录音制品之词曲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作品及许可作品录音制品之录音邻接权及表演者权利。
2、许可使用方式: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将许可作品于本平台展示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试听、在线下载、新闻推荐、首页展示等)。
3、许可地域范围:全世界范围内。
4、许可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
5、许可特别规定:被许可人为使许可作品达到更佳之宣传推广效果,有权将其信息网络传播使用许可权再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自行决定其对第三方发放的分许可或转授权使用许可。

三、优先权的授予
许可人同意,本协议所述原创大赛结束之后6个月内,被许可人对许可作品在无线增值业务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彩铃、振铃、IVR、全曲在线视听、全曲在线下载等)以及传统唱片经纪范围均享有优先签约权,如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及演唱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已经或将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签订唱片或经纪人合约,均不得侵犯被许可人对许可作品在上述无线增值业务范围内以及传统唱片经纪范围享有的优先签约权。许可人违反此条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需按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许可人不知会被许可人而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签约的,属许可人违约,除继续履行本协议外,需向被许可人支付相当于许可人所获报酬等总收入2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低于五万元。

五、保密
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仅仅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六、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五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本次大赛排名前500的参赛作品需与主办方之间达成五年独家转授权版权合作,大赛结束后6个月内如无任何形式的推广,本协议自动终止。本条款所述推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领域、无线增值领域方面(彩铃、振铃、全曲等)、传统媒体领域等的任一或者综合宣传推广。
4、本次大赛排名前50的优秀音乐作品将另行签署版权协议,协议签署之后将进入互联网领域、无线增值领域以及传统媒体领域的宣传以及推广。

七、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因本协议履行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许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方式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履行、争议解决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由网站报名人获得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的授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代许可人签署、履行本协议。

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
温馨提示:本次大赛作品收集已经截止